“寸土寸地关乎国计,一垄一亩牵系民生。”近年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土壤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全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全省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魏金金 摄)
在规划制度建设方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陆续出台《甘肃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明确“十四五”总体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制定印发全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全面落实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得到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强化项目储备,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净土保卫战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项目均按计划有序实施;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启动实施10个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并结合农用地详查成果和土壤环境监测数据,评价分析全省耕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在陇南9个县(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对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进行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
同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管控,以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健全准入管理机制;动态更新《甘肃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实施监管;在10个行业50家典型企业及周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准确掌握典型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用地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管理,建立“形式审查-技术初审-专家评审”三级评审制度,随机抽查复核调查报告,有效提升调查报告的质量水平。2023年,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91%以上。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紧紧扭住“双源”(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下水污染源),兼顾“区域质量监控”,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着手,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23年,全省53个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稳定控制在36.8%以内,“双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印发实施年度工作方案,并对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抽取7个市州21个县区共38个行政村,对2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现场评估,巩固扩大整治成效;组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制定不正常运行设施整改清单,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运用卫星遥感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开展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回头看”和新增黑臭水体“再摸排”,查验巩固治理成效,实施台账式监管。
同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监测监控,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督促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对333套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设施开展执法监测;对44个10万亩以上灌区和217个10万亩以下中型农田灌区开展水质监测。2023年,新增完成305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治理完成26条农村黑臭水体。“十四五”以来,累计治理完成79条农村黑臭水体;累计完成423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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