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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雷思维厅长接受《环境保护》杂志专访
发布时间:2019.04.29    新闻来源:官网   浏览次数:

当好绿水青山“守护神”  护航甘肃绿色发展崛起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雷思维接受《环境保护》杂志专访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深化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机构的第一年,也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启动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雷思维。

环境保护: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在三期叠加的形势下,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

雷思维:

从整体上看,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同全国一样,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关口。干杰部长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具体体现在“六个性”(思想认识上的摇摆性、污染治理任务的艰巨性、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自然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国际形势的复杂性),这些表现在甘肃省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甘肃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要过的难关、要啃的硬骨头、要治的顽瘴痼疾仍然不少。

客观方面,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动还不平衡。大气环境方面,由于历史原因,甘肃省呈现能源消费偏煤、工业结构偏重、交通运输偏公路的特点,加之生活源分布广、二次污染物成因复杂给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带来巨大压力。水环境方面,渭河、泾河、马莲河等河流和部分湖库水量受季节影响大,个别月份超标严重;黄河干流、嘉陵江等重点流域金属采选企业数量多,环境风险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还存在道路穿越、违建等遗留问题。土壤环境方面,污染防治技术基础薄弱、项目储备少、修复成本高,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整体推进比较缓慢。二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还需持续发力。虽然中央环保督察6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1项,但在2018年督导检查中又发现不少新的问题;“绿盾”专项行动自查发现的1845个问题尚有109个未完成,其中60个属于国家重点督查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祁连山专项督查和“绿盾”专项行动问题相互交织,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一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还不同程度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甘肃省城镇化进程缓慢,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标准不高、处理能力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突出。比如,全省大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仍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142个重点建制镇76个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甘肃省政府新批复的11个省级工业集聚区仅4个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部分工业园区未同步配套建设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全省危废处置企业处理能力不足,布局不合理。四是环保专业化水平不高。在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缺乏科学论证,在工艺流程、技术路线选择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够;在环保基础设施运维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环境效益发挥不明显。加之,甘肃省第三方环保市场不成熟,技术储备不足、管理不规范,运营机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

主观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清,在工作落实上存在“过关”思想;有的没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环保追责”变为“追责环保”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力量难以保障履职需要,全省有9个县区环保局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个别市州执法队伍人员不足10人,有的县区环境执法人员不足5人,市、县两级监测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监测、监察执法队伍亟待加强。三是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对问题的研究不深不透,工作措施缺乏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工作不精不专,对一些专业性强的工作发现不了问题,提出不了对策,对技术性和深层次问题点不到“穴位”。有的工作不实不细,存在“差不多”“大概齐”问题,没有真正做到人到现场、手触为真、眼见为实。

环境保护:在正视困难和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把握机遇和有利条件。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作出“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其中一项要求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近年来甘肃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努力,您认为甘肃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优势?

雷思维:

一是甘肃省绿色发展崛起战略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高度契合。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呈现出了良好势头,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效益不断显现,这与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高度契合,也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奠定了基础、走出了双赢之路。

二是宏观经济和财政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党中央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国务院《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聚焦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对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破解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瓶颈问题提供重要支持。生态环保领域“费改税”“绿色基金”“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实践和探索,有利于扩大环保资金效益,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治理,提高治理成效。

三是体制机制改革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出台改革措施并督促落实,研究重大改革事项。甘肃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改革红利将进一步惠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随着全国、各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召开,各省基本都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甘肃省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雷思维: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嘉峪关、金昌、白银、张掖、酒泉、庆阳、陇南、甘南8个细颗粒物(PM2.5)浓度已达标地级城市继续保持达标,力争实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武威、平凉细颗粒物(PM2.5)浓度实现达标;兰州、天水、定西、临夏4个细颗粒物(PM2.5)浓度未达标地级城市同比实现下降,其中兰州同比下降5%,天水、定西、临夏均同比下降7%。甘肃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1.4%;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5%(剔除沙尘影响后达到92%);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AQI)控制在4.28以内(如国家出台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甘肃省其他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纳入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

水环境质量方面:甘肃省各市州(除庆阳)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达到100%,庆阳达到66.7%;各市州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2019年省政府与各地签订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18个国家重点监管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III类;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完成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方面: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完成国家下达的2019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在国家约束性指标正式下达前,预计划指标拟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8%、7.8%,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6%和7.3%。

碳排放强度方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方面: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专项资金,坚持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治理。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投入纳入生态环境统计评价体系。

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方面: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质量效益明显的污染防治攻坚、污染减排、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建立有效机制,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强化审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中央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方面: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和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良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2019年,甘肃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雷思维:

2019年,甘肃省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突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精心谋划一批重点攻坚项目和污染减排重大工程,全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进一步完善县(市、区)煤炭集中配送体系,强化运行监管。实施“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专项行动,2019年底前完成取缔、搬迁、改造。加快实施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计划内10台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达标治理,2019年底前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和酒钢集团本部各冶炼生产系统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19年底前完成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及三级联网。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7%以上,各市州所在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

二是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保护“好水”。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做好地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回头看”,扎实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启动实施“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编制《甘肃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抓紧治理“差水”。组织庆阳市制定实施《马莲河蒲河水体达标方案》,开展渭河、泾河、葫芦河、马莲河污染防治项目,确保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开展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17条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督促兰州市完成大砂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快补齐“短板”。督促渭河、马莲河流域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一级A排放标准提标改造,建成投运39个、启动建设37个国家重点建制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2019年甘肃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5%、89.5%,缺水城市再生利用率达到19.5%,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8%。继续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陇南经济开发区和2018年新批准的11个省级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厂及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功能区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新转隶职能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启动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印发实施《2019年度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推进方案》,加大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地块专项检查,逐一落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责任主体和风险管控措施;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对15个重点排查区域和54个重点污染源开展现场核查,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深入开展农用地周边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实施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措施,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严厉打击涉重环境违法行为;完成重金属全口径清单企业分类统计,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减排评估数据库,分解落实重金属总量减排指标,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制定实施《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排查,每个县选取1-2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地方标准,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60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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